準備相關資料如下:
一,國稅局所製發之國稅稽徵資料。
二,銀行薪轉資料。
三,xxxx公司製發之薪資表。
健保法規
第六十九條
投保單位未依第十六條規定,為所屬被保險人或其眷屬辦理投保手續者,除 追繳保險費外,並按應繳納之保險費,處以二倍之罰鍰。
投保單位未依第十六條規定,為所屬被保險人或其眷屬辦理投保手續者,除 追繳保險費外,並按應繳納之保險費,處以二倍之罰鍰。
前項情形非可歸責於投保單位者,不適用之。 投保單位未依第三十條規定,負擔所屬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保險費,而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者,投保單位除應退還該保險費予被保險人外,並按應負擔之保險費,處以二倍之罰鍰。
健保局申訴網址
http://opinion.nhi.gov.tw/iftpa/PA01T02.php
意見分類:(請選)未加保申訴



